第三十一条凡决策事项直接涉及或影响与会决策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本人应回避。
(二)进入董事会、经理层尤其是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党委成员■•,要在议案正式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前就党委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与董事会、经理层其他成员进行沟通。
照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决策,在进一步调查研究--▪、充分酝酿、交换意见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后再议。党委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如有党委委员因故缺席,根据工作需要,会后应及时向其通报情况并征询意见=••。
第十四条会议时间和议题确定后■■=,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在会议召开前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将会议材料送达党委委员和列席人员,并在会议召开前 1 天通知所有参会人员▼◆★。若议题涉及保密事项或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提前报送的,经会议召集人批准后,可由议题承办部门(单位)直接在会场发放。
涉密议题材料会后由议题承办部门(单位)会同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统一清点收回,参会人员不得带离会场。
第二十三条党委会议会务工作由党委办公室承办-,涉及研究干部人事议题=,会议记录和纪要起草由组织人事部负责。会议材料按企业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归档备查-★。
有必要时间了解相关情况▼。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按照本规则第十二条对议题进行初审后,报党委书记审定。经党委书记审定后的议题★,一般情况不再变动•★▼。如遇特殊情况且确有必要临时上会的议题,经党委书记同意后,确定作为增补议题•=。
第五条党委前置研究的重大事项详见《集团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事项清单》。
第二十五条党委作出的决策,由党委委员和领导班子成员按工作分工组织实施▼…,对落实决策负直接责任。决策执行过程中需作重大调整的,应通过召开党委会议议决定。
第十五条党委会议须有超过半数以上党委党委委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处分党员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党委委员会委员到会。
第八条根据党委会议议事范围,会议议题可由党委委员,董事会、经理层班子成员,企业下属党组织、各部门及下属单位提出。
第二十九条参会人员应严格按会议通知要求参会,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无故缺席、擅自委托他人代会,议题承办部门(单位)参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 2 人,列席部门(单位)参会人员原则为 1 人。严禁无关人员列席会议,若因实际确需列席,需经会议主持人同意。
第二十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召开党委会议议决策的,党委委员或领导班子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报告。
(二)党委委员各自发表意见,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并在综合集中各方意见后,对议题作出结论。列席人员根据会议主持人要求发表意见,供党委会议讨论决策参考。
第十六条党委会议的出席人员为党委委员,非党委委员的领导班子成员可根据议题内容列席会议,其他列席人员由召集人根据会议议题需要确定。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凡属应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无权自作主张…=;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党委提出△▪●,但在党委改变决定以前,必须无条件执行党委会议已作出的决定。
第四条党委直接研究决定的事项详见《 xx 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清单》。
第二十二条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根据会议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原则上于会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按程序依次呈送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会签,报党委书记签发。党委办公室将会议纪要印发党委委员,根据需要将纪要内容印发董事会、经理层班子成员、相关部门(单位)及人员。
第六条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 1 次★•●,遇有重要或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委书记根据会议需要确定会议召开的方式和时间。
(二)议题申报文件的完备性、准确性、真实性等不符合规定,应退回承办部门(单位)进行补充后重新提交。
审:(一)提交审议的事项◆,不属于党委会议审议范围的,应退回承办部门(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一)集团党委召开党委会议对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拟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前置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党委认为另有需要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重大问题◆▪,可向董事会▪、经理层提出。
(三)议题内容明显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或企业规章制度的…•,承办部门(单位)不得提交党委办公室初审。
(三)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在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时要充分表达党委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决策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
(四)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发现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拟作出的决策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企业、职工合法权益,违反上级有关规定、集团公司制度或不适宜的,要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策事项的意见■,会后及时向党委报告▪△…。如得不到纠正…△★,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三)坚持民主决策。凡属党委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和少数人无权决定。积极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充分调动每位党委委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增强党委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
第三十条 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
(三)根据讨论和决定事项,党委会议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全体党委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会议讨论和决定多个事项=★,应当逐项表决。对讨论事项的意见,未到会的党委委员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但对需要表决的事项,书面意见不能记入票数。
第二十八条出席人员因故不能出席或不能全程出席会议•◆,需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临时因特殊原因需中途离会的,应报告会议主持人同意。
第二条 xx 公司委员会委议事的基本形式是党委会议,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企业党委的领导融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和监督等各个环节…--,将党委会议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前置程序,确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重大部署和各项规定在企业贯彻落实△•。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应用科学的分析手段与方法=●•,尊重发展规律和客观事实•▼●,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使决策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规律、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发展实际,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第三十三条本规则的任何条款▪◆,如与届时有效的党内法规、法律、行政法规或政府规章相冲突,应以届时有效的党内法规、法律◆▼、行政法规或政府规章为准•●…。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 xx 公司党委及本规则中涉及的相关人员。集团下属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党委委员会审议关于员工薪酬、劳动关系▪△▪、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应事先听取企业职工代表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对于提交党委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按照“谁提交、谁负责”的原则,承办部门(单位)要在会前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法律咨询等,与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必要的沟通和协商,并取得相关分管领导同意•=-,达成一致意见,形成明确的建议或可行性方案。
议题应请示事项明确、理由依据充分、行文规范简练-、内容简明扼要•,所附文字等支撑性文件和论证材料应完整清晰。
为规范集团党委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切实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水平,根据《中国章程》《中国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378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集团公司章程及中央和xx 省委、xx 市委、xx 区委相关文件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其中,决策事项属于表决的,须注明表决方式,并记录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票数,或暂缓表决的意见●。
(一)原则上由分管领导进行汇报◆△=。议题汇报人应根据起草说明简要汇报-、突出重点•▼-,不照稿宣读,把握会议节奏,注重会议实效。
(二)坚持依法合规。严格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理念▼=…,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自觉做到于法有据■●=、合法合规★。
(五)坚持高质高效。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通报会议议题,开有准备的会★…,提高会议效率。议题形成决议时,要明确落实承办部门(单位)和负责人,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